致武汉市体育局的各位领导:
问题:黄陂盘龙城宋家岗恒大龙城三期73栋旁小区内游乐场设施建设不符合国家标准。根据 【国家标准】 GB 19272-2011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 标准的第5.7.4条:安装器材的场地及周围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b )器材距地下管道、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距各类住宅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
事实:7月18日体育局领导实地测量显示该设施距离5米内, 且附近3米内有多个下水道井盖,存在安全隐患。
诉求:希望领导督促该设施管理者,拆除违规设施,或者搬迁设施至其他合适的地方。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市体育局 2022-08-22 11:57:27
您好!您向平台反映的关于“小区游乐场设施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武汉市体育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袁水敏于8月19日通过办公电话85575328与您联系,通报了处理情况:8月19日上午,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向黄陂区体育局进行了核实,的确存在游乐设施距居民楼过近(不到8米),小朋友玩乐时噪音扰民。经了解,该游乐场由开发商按照建设规划投建,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维护,目前游乐场尚有育才集团温州天使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定式儿童滑梯一座,滑梯距最近居民楼约5米。为了更加安全规范使用,避免扰民,社区要求物业加大巡查,张贴温馨提示,及时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同时我们已要求黄陂区体育局对被投诉小区所属社区下达整改通知,在整改之前每天晚上9点之后要关闭游乐设施。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为民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