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体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年度“法治武汉工作要点”和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坚持科学谋划、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中心大局、 服务群众需要,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践行依法行政、依法从政,全面依法治体。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逐步提高,体育部门履行职能、服务民生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依法举体,将体育发展融入武汉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整体战略,全面提升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促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和实现武汉体育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一是制定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法治办下发的《关于武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和任务。二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不断完善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三是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制发《市体育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研究部署推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四是实行法治信息公开,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在官网发布法治信息、普法信息和法规条文。五是做好经费保障,在每年的预算中,单独核定用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经费,并逐年提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市体育系统实现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二)营造法治环境,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一是以“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为主线,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市体育局2019年度普法清单》,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单位,督促落实。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重点抓好宪法、党内法规、业务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机关全体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参学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三是将普法工作与体育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民健身大讲堂,举办体育赛会、体育市场管理等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简便快捷,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参与活动的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四是广泛开展法治惠民惠企活动,落实《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结合实际,实行项目化管理,深入基层,切实服务健身群众和企业,为青少年及健身群众提供免费体育技能培训。五是推动体育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倡导“人人体育、终身锻炼”的体育理念,在办公场所设置普法宣传标识,设立普法专栏,全年向市普法办报送信息20余篇。六是狠抓运动队的管理,反复宣传学习反兴奋剂法规,对所有参加二青会的运动员开展专题法治培训。
(三)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我局有10名同志通过培训考试获得执法人员资格,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依法行政,程序合规。。二是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市体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体育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管理办法》等制度,逐步补充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三是全面清理取消证明事项,落实政务服务“四化”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体育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五是指导各区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救生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保障市民群众健身安全。六是按照市信访局要求制定了《市体育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依法治理,构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和监管,制定《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审核率达到100%。二是依法实行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公文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形式,对涉及人事任免、信访投诉、权力清单、行政办事流程等全部实行公示,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市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建立党组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实行主要领导最末表决制。四是对重大决策实行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会审等规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加强智库建设,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体育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五是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体育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体育法规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我市虽然已制定修改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但随着全民健身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竞技体育改革不断深化等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我们加强体育立法工作,促进体育事业规范发展。
(二)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根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局体育市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权限下放各区,市级不再保留,体育市场行政执法主要是对各区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的督导,还需进一步探索加强统筹指导的能力。
(三)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和队伍相对不足。由于编制所限,我局没有设立独立的法制机构和专门人员,更没有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制约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2020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宪法》《体育法》及《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突出方法方式的改进和创新,突出考核量化考评的细化和标准化。
2.继续加大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措施的协调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
3.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新公务员培训、轮岗人员培训、执法人员培训,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并从时间上予以保证。
4.加强体育法规体系建设。积极向市人大、市政府申报法律修订或制订计划,结合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对已经实施的法规规章进行修订,使之更加完善。
5.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动态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二是推行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三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
6. 继续坚持开展对各区体育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对区级主体开展体育市场管理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体育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武汉市体育局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