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体育总局办公厅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体青字〔2021〕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鄂办发〔2021〕21号)、《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理流程(试行)》(鄂体〔2022〕34号)、《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武教发〔2022〕6号)精神,促进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市体育局起草了《武汉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JJC02785578218@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武汉市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