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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体育协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日期:2023-05-11 00:32       来源:武汉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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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制定了《武汉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体育协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制定《指导意见》,有利于促进武汉市市级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市级体育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市级体育协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推动武汉体育事业发展,打造武汉体育强市。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五项18条,围绕国务院、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文件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从总体要求、监管体系、制度建设、财务管理、赛事机制五个方面,对市级体育协会作了规范和统一,细化了市级体育协会成立、变更和注销等流程,明确市级体育协会应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赛事举办机制。主要内容及细化内容如下:

第一项总体要求。内容包括《指导意见》的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第二项明确监管体系。内容规定了市级体育协会的主管单位是武汉市体育局。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代表武汉市体育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市级体育协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进行登记前的审查。

第三项加强制度建设。市级体育协会必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级体育协会的年度计划和总结、主要人事任免、重大活动安排等重要事项都应以书面形式报给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要文件须抄送武汉市体育局。

第四项规范财务管理。内容包括市级体育协会应落实市民政局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费收支管理、捐赠资助管理、兼职干部管理、专业会计管理,注重审计监督管理。

第五项完善赛事机制。内容对市级体育协会开展赛事活动进行了细化规定。市级体育协会举办赛事活动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报告制度,建立熔断机制,严格高危许可。

三、前期所做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保障工作实效,我局成立了《指导意见》制定研究的工作专班,就《指导意见》多次开展了专题会议,同时多次邀请了市法制办专家作为咨询顾问参与《指导意见》的起草。讨论期间与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并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议,形成初稿;按领导要求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下旬,在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发市民政局进行征求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广泛汲取民意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意见,积极推进《指导意见》的制定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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