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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编制说明

日期:2022-04-20 22:22       来源:武汉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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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精神,结合《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武汉市关于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21〕157号)的目标任务要求。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坚持以推进健康武汉为抓手和落脚点,推动全民健身“便民惠民”,全民健身工作得到长足进步,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以“全民健身”促“全民健康”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到2020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体育人口达到49.64%,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2.53%;市、区体育单项协会由2015年底的不足100个发展到 292个,其中市级52个,区级240个,90%以上的街道和乡镇建设了文体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市民身边的“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从2015年底 28494 人增加到 37706 人;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体育场施面积从2015年底的1.43平方米发展到 2.17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共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5000 余项次,将每两年举办一届的武汉市全民健身运动会调整为每年举办一届,吸引近千万人次直接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虽然全民健身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仍然存在场地设施供给不充足、不平衡,社会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发挥不够,赛事活动品牌影响不大,公共服务信息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与国内主要城市相比,我市体育场地设施、社会体育组织、全民健身活动方面还有较大发展潜力。

目前,我国正处在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重要历史时期,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民健康幸福生活方面的独特优势,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对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作出部署。为推进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北建设,2021年1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并要求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我市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制定《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非常必要。

二、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全文共分为4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抓手,充分发挥武汉在体育强省建设中“一主引领”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我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提出了到2025年具体发展指标,一是市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强化,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场地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12分钟体育健身圈”更加完善。三是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保持在4名以上。四是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100亿元,体育消费规模达到260亿元。

(三)重点工作

1.在加快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方面。一是优化全民健身设施场地布局,以“两江四岸”和“东湖绿心”建设为主要着力点,不断完善城市健身休闲运动带建设。在中心城区推广功能复合、立体开发的集约紧凑型健身设施发展模式,打造现代时尚的健身场景。利用自然资源和景区资源,建成一批健身步道、特色马拉松赛道、自行车道、房车汽车露营地,在新城区打造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区和运动产业示范区。加强体育公园建设,新建扩建体育公园20个,复合利用公园绿地新建体育设施300处以上。二是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新建居住区按“室内建筑面积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用地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各区积极推进区级“一场两馆”或“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新建改建社区(村)多功能运动场100个,加快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进一步优化“12分钟体育健身圈”,使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三是提升场地设施全面开放效能。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场地设施;已建成且有开放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实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四是积极探索体育场馆智能化管理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管理。

2.在加大体育赛事活动供给方面。一是举办好市十二运会;每年举办市区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年度青少年运动会、社区趣味运动会等。同时发挥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主体作用,全市开展各级各类健身活动达6000场次。二是支持和引导武汉马拉松、7·16渡江节、武汉水上马拉松、“长江杯”球类系列赛、“一区一品”等品牌赛事向高水平发展,申办更多国家队主场赛事。三是加快引进和培育冰雪、电子竞技、街舞、轮滑等新兴时尚运动赛事。四是完善区域赛事、顶级赛事联办机制,发挥武汉体育在全省体育中“一主引领”作用。五是推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参与全民健身。

3.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一是建立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探索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布局国民体质监测站,建立12万人的市民体质监测健康档案, 形成个体、特定人群和全市整体三类分析体系。二是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三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训5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四是持续开展“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鼓励线上开办居家健身课程。

4.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引导扶持青少年、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发展在社区内活动的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二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建立体育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体系。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激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承接大型单项赛事、指导学校体育活动、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开展体育培训教育。

5.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各项事业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体教融合。持续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培训活动,全面推进小学四年级开设游泳课程,帮助青少年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健身技能。二是全面推进体卫融合。培养500名运动康复师,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50个运动康复科室,建设5至8家运动康复专科医院。三是积极促进体旅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在远城区每年新增一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四是不断促进体商融合。通过配送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拓展体育健身、观赛、培训、旅游等消费新空间。

(四)保障措施。具体为: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逐年增长机制。强化依法治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民健身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定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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