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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45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8-26 16:33       来源:局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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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议》提案答复如下:

体育设施的建设是体育事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硬件”;体育场地设施是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和载体。近几年,随着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郊野公园、城市绿道、运动水域等市民健身场所快速增加,人均体育场地数明显上升。但是,在中心城区和高人口密度区域,的确存在供地紧张的问题,由此带来公共配套设施,特别是体育健身配套场所的供给缺口在扩大。

为此,我局会同市规划部门共同编制了《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提出了建设“省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体育设施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健身圈”和“10分钟健身苑”,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体育生活的多层次需求。2017年,市政府正式批复了《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5-2030年)》,明确了全市体育设施等级体系和各类体育设施用地边界,并已纳入全市规划管理一张图,作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规划》解决了城市居民身边体育设施建设的上层建设,但落地的推动还未建立起有效机制。各位委员提出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议,为解决市民就近健身难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途径。结合我市正在全力推动的“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我们将对这些具体问题提出破解的途径。一是,重视公共体育场地供地需求,破解用地难的问题。以区级政府为主体,整理体育用地和其他各类可利用闲置用地资源,根据不同的场地现状和政府财力负担能力,提出交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的体育场地设施。二是,对社会力量投建体育(足球)场地设施,提出奖补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三是,鼓励社会力量新建可拆卸、气膜场馆等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四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愿意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运营场馆,给予资金支持。五是,充分利用体育用地供地政策,探索先试先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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