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体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重点》和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坚持科学谋划、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中心大局、 服务群众需要,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践行依法行政、 依法从政,全面依法治体。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逐步提高,体育部门履行职能、服务民生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依法兴体,将体育发展融入武汉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整体战略,全面提升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和实现武汉体育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我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不断完善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完善的组织保障。二是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制发了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工作。根据上级法制部门要求,结合体育工作特点,我局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三是将法治建设作为“四张成绩单”中“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纳入我局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四是做好经费保障,我局在每年的预算中,单独核定用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经费,并逐年提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市体育系统实现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二)营造法治氛围,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效力。一是紧扣抗疫主题,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抗疫运动汇”宣传《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以“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为主线,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市体育局2020年度普法清单》,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单位,督促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积极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和执行。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把《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将普法工作与体育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开展全民健身“五项五进”活动、武汉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暑期免费体育技能培训等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简便快捷,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参与活动的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六是利用局直属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对健身群众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疫情防控方面的法规宣传。五是推动体育法治文化建设,在办公场所设置普法宣传标识,设立普法专栏,大力倡导“人人体育、终身锻炼”的体育理念。
(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体育行业抗疫情稳发展。为抗击疫情,服务疫后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作出积极举措,一是制定《市体育局关于全力支持本市体育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支持体育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明确了2020年度市级全民健身、青少年培训、赛事活动、基建维修、设施设备等体育专项经费全部或部分对优先向本市企业实行政府采购;对重点体育制造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交通、防疫等协助等优惠政策,打好化解“疫后综合症”和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二是制定体育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推动本市体育类企业科学、安全、有序恢复营运。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武汉市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汇编,助力企业疫后重振。目前各类体育服务活动均已恢复,城市赛事活动也在恢复性展开,速度赛马锦标赛、水上马拉松、“姚基金”篮球慈善赛等赛事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大力服务体育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搭建体育复市工作群,精准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政策对接和落地服务。同时协助我市体育企业申报省级纾困资金,提供相应政策咨询与指导,帮助体育企业渡过难关。四是积极对接农商行开展“惠体贷”服务,协助有信贷需求的体育企业办理贷款申请业务;武汉全民健身运动会共设30个大项,支持我市各类社会力量承办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青少年免费培训项目等,帮助企业渡难关,重振体育市场,带动体育消费;支持参与市民消费券工作,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体育类消费券的发放。
(四)强化督查落实,扎牢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点。一是推行权力清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我局通过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取消证明事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体育行政服务。二是实行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年度普法清单及相关文件资料,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法治建设成绩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四是坚持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用人导向,在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引导干部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五)坚持依法治理,构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和监管,制定《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审核率达到100%。二是依法实行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公文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形式,对涉及人事任免、信访投诉、权力清单、行政办事流程等全部实行公示,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市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建立党组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实行主要领导最末表决制。四是对重大决策实行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会审等规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加强智库建设,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体育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五中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体育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六)开展法规清理,规范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主要进行了两项法规清理工作,一是开展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二是根据市人大办公厅《关于开展武汉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民法典专项清理工作的方案》,对涉及我局的两项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对照民法典规定和原则,逐一清理,提出了清理意见。另外,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二督察组对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反馈,对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自查整改,为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工作。
(七)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我局有10名同志通过培训考试获得执法人员资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市体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体育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管理办法》等制度,逐步补充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三是全面清理取消证明事项,落实政务服务“四化”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体育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五是指导各区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集中执法检查,其中重点开展了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救生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保障市民群众健身安全。六是按照市信访局要求制定了《市体育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体育法规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我市虽然已制定修改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但随着全民健身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竞技体育改革不断深化等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我们加强体育立法工作,促进体育事业规范发展。
(二)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根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局体育市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权限下放各区,市级不再保留,体育市场行政执法主要是对各区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的督导,还需进一步探索加强统筹指导的能力。
(三)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和队伍相对不足。由于编制所限,我局没有设立独立的法制机构和专门人员,更没有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制约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宪法》《体育法》及《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突出方法方式的改进和创新,突出考核量化考评的细化和标准化。
2.继续加大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措施的协调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
3.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新公务员培训、轮岗人员培训,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并从时间上予以保证。
4.加强体育法规体系建设。积极向市人大、市政府申报法律修订或制订计划,结合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对已经实施的法规规章进行修订,使之更加完善。
5.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动态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二是推行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三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
6. 整合行政、行业协会力量,加强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体育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武汉市体育局
2020年12月1日